配影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好看小说网www.hmgb1.net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“我爱钱,钱爱我,钱从四面八方来……”

魔王犹豫了好久,还是鼓足勇气询问在他办公室里神神叨叨的家伙在做什么:“林,这是你新掌握的法术吗?”

林琳回头,表情如深冬的冰雪一样寒冷:“你猜我为什么来你办公室发疯?”

魔王认真思索了一番,想象了可能迎接的后果,果断转身:“那你就当我没问过吧。”

林琳一把薅住他的头发:“给我回来!”

经过这几天的努力工作,林琳终于意识到魔王城现在究竟穷到了什么程度,以至于自己说可以管账后,这位魔王为什么露出了相当诚恳且松了口气的笑容。

这种把烂摊子丢给别人的笑容,真是无比的灿烂啊!

1魔王城毫无疑问是连年亏损的,连续亏损两百年,匠心打造亏损企业。现在存活着纯靠祖上有钱。

2除了金银宝石,魔王这些年来积攒下来的东西虽然也有不少贵重的,但是根本没有市场,是很少有人愿意买的玩意儿。

3魔王城仅靠现有资金支撑整座城的运转,两个月后大家就要一起喝西北风了。

4龙族把那个金盆和宝石端走后,现在距离喝西北风仅剩一个月。

林琳将厚厚一沓计算表格推到魔王面前:“等到下下个月,我们连工资都发不起。”

“这一天还是来了,”魔王大人伸手抚了眼角,目光悲伤,“那就大家把这些钱分了,各奔东西吧。”

你这和吵吵着分行李回高老庄的猪八戒有什么区别!

给我好好地承担起魔王应有的责任啊!

“我们现在最重要的是没有收入,”林琳手中的笔在指节处打了好几个转,尾杆狠狠戳在魔王胳膊上,“给我去赚钱!魔王大人!”

魔王认真思考了几秒钟:“要出去抢劫么?老实讲,我们之前去毁坏村子的时候都不太捡钱,感觉很丢人。”

你都灭了人家村子了,还考虑丢人不丢人啊!

捡钱这种事你倒是可以交给黑暗精灵,他不怕丢人,甚至乐在其中。

“如果出去派人的话,小兵数量很多,又要支付一大笔人工费,”魔王托腮,“而且现在是夏天,很多魔物的宝宝刚刚出生,正是新手爸妈忙碌着照顾婴儿的时候,这个时候派人出去干活儿会被骂活该没老婆诶。”

看来你经常被骂哦。

林琳已经不知道该从哪里吐槽才好了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其他类型推荐阅读 More+
[咒回]我好像有了特定读心术

[咒回]我好像有了特定读心术

别禾
[求收藏~大概率晚上九点/零点更新,其他时间更新为修文][日更或者隔日更,二四六日为固定更新时间~]1我本来以为我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人,过着平平无奇的生活。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了一个人形怪物在我面前褪下了人皮,
其他 连载 7万字
穿书师尊是个大反派

穿书师尊是个大反派

愿卿顺遂
男主是个穿书者,女主是个穿越者。 看着向自己扑来的黑衣人,时染知道,自己今天必定落在这些恶人的手中。 雨幕沉沉,雷声作响。 想死,都找不到方法。 远处天际,突兀的出现一道长达百丈的雪白……剑气。 挥出那一剑,一道天雷从天而降,落在头顶。 李扶摇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。 时染:“师尊,你当初为什么要收我为徒?” 李扶摇:“我……” 意见建议(无要求,进群说平台) 上架前六千,上架后日万,上架后三个月会达
其他 连载 110万字
末世:反派的我混入了主角团

末世:反派的我混入了主角团

常温无糖汽水
重点:主角心情好中立邪恶,心情不好混乱邪恶,主角几乎没有人性,不喜勿入。 迟佑死后才知道,原来那个整天嚷嚷着爱与和平的毛头小子是天命主角,注定救世之人,而他只不过是主角一路上的踏脚石反派。 因为是主角,所以性格谨慎的他才会忽略对方的威胁。 因为是主角,所以他的每一次致命杀招才通通没有起到作用。 因为是主角,所以他的手下才会被感化叛变。 如今,重活一世,摆在迟佑面前的有三个选择。 如同上一世和主角死
其他 连载 77万字